确定竣工日期对于后续的权利主张非常重要,那么如何处理竣工日期纠纷呢?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项目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筑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计算的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该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的形式一般是书面的,可以是竣工验收登记表、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监理记录等。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