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工人的工伤和伤残评估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的
劳动能力评估可由单位或受伤员工进行,但评估必须亲自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7条,如果员工因工负伤,伤残,经治疗后影响其工作能力,且伤势相对严重稳定,或停职、留薪期满(含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受伤员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作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正本和副本(2)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制的检验检测报告和其他完整的病案(3)受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4)其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材料。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受伤职工需要携带的时间、地点和材料。工伤员工应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评估。对不方便移动的受伤工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应当核实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考核时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分娩功能障碍和自我照顾障碍。产程障碍分为10个残疾级别,其中1级最重,10级最轻;自我照顾障碍有三个层次: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颁布了《职工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这是新的工伤鉴定国家标准,分为10个等级。工伤赔偿标准不变,伤残评估条款增加到572条,为工伤职工伤残水平的认定提供了新的依据。此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四个方面,将工伤和职业病的残疾水平分为五类,分为10个级别,共572项,通过上述文章的解释增加了102项
全文8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