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作业人员签订合同时,可以选择新修订的工资约定方式,一种为按日计算工资,另一种为计件工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适用于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新修订的示范文本在劳动报酬、实名制管理、社保待遇等条款上发生了变化,旨在从源头减少工资纠纷隐患。
据了解,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日工资标准,在约定的日期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每月进行工资核算,并对核算结果签字确认;实行计件工资的,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应明确约定工作量计算标准和单价,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根据工作量核算工资并签字确认。
同时,新的示范文本为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增加了工作标准条款,减少因工作标准约定不明导致纠纷;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建筑劳务用工产业化进程,调整了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有关条款,约定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进一步提升在京建筑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还细化了职业培训条款,明确了培训内容。
下一步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与北京市住建委加大配合力度,共同对辖区内工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工资等核心条款不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约定内容与政策法规相悖的,要让企业限期改正,保证劳动合同起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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