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需要申报工资薪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取得的与合伙企业相关的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通常只会涉及两个税目,一个是利息股息红利,一个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
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税率是否调整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未有调整。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事人成立合伙企业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事人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是纳税义务人,一般按照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纳税所得额,未约定分配比例的,应当平均计算合伙人的纳税所得额。总的来说,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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