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存货和财产存货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制定本制度:包括原材料、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商品的存货,零部件维修材料、外协加工材料、劣质产品
财务存货:包括现金、票据、证券、租赁合同的存货
财产存货:包括固定资产的存货,(一)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等资本性支出购入的资产,etc
(2)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列为费用的杂项设备
(3)保管货物:按成本购入的资产
(1)存货:年末,资产部或经济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全面清查总量(2)财务:由财务部和会计处共同清查(3)财产:年底前,经济管理部会同财务部进行全面清查
月底清查所有月底库存,由经济管理部、财务部进行全面检查(管理项目在500项以上时,重点检查)
检查部(总经办)或财务部会同经济管理部,每月抽查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总经理为主管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监督盘点工作及异常事项的判断
船长: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存货
总经办指定事业部经济管理部主任对存货进行监督
4。清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济管理部指定,负责清点数量。会议人员: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由间接部门配合),负责会议记录,分节与盘点人员核对,确认数据。协调员:由各事业部财务经济管理部指派,负责库存过程中的物料搬运和分拣。对于每月盘点和不定期抽检的具体项目,还应设置盘点员、会议员和抽检员,其职责相同
8。主管:由总经理办公室指派
每次盘点前,财务部负责人根据盘点类型和项目整理《盘点人员分组表》(略),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经济管理部应提前准备好库存物项和工具,财务部应准备好库存表
(1)库存的堆放应整齐、集中、分类、标识
(2)现金,证券、租赁合同应分类整理、挂牌(3)所有财产卡片应按存货的编号顺序提前准备(4)所有财务账簿应在清点前公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财务部应使用“余额调整表”(略)将账面金额调整至正确的账面金额,第二联由财务部保存,第一联送经济管理部
已领用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单》,负责召集各部门库存负责人召开库存协调会,制定库存计划,通知相关部门,并在库存期间对库存进行限期处理,应急物资除外,暂停材料的收发。各生产单位在库存期间所需的物料不能移动,但必须标明
原则上采用全面库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更改模式
尽量使用准确的测量仪器,避免主观目视检查。清点物品时,清点人员应根据清点人员的实际清点数量,详细记录“清点统计表”(略),每段核对一次。如果没有错误,他们应该在表格上签字确认,然后列出相同序列号的表格,并保留一份副本以备将来检查。如果有任何不符之处,我们必须多加注意。盘点结束后,由盘点人员汇总“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表”(略)一式两份。第一联由经济管理部保存,第二联交财务部核算算盘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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