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划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解雇补偿如下: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职务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称职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不能变更。此外,对于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补偿。(4)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员工经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称职;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此外,对于解雇员工,雇主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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