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的工资怎么办
时间:2023-04-03 19:12:13 2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社团编制适用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

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自身活动需要和经费开支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政部核定。本规定下发后,编制管理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原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应持原编制批件到民政部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社团编制。社会团体是指以会员为基础的,通过会员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按照现行法规,应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决策和执行机构。民政部门登记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等均属于此类。

(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是:

1、会费收入;

2、国内外捐赠;

3、有偿服务收入;

4、政府部门资助;

5、其他合法收入。

开支国家行政、事业经费的社会团体,应积极创造条件,限期实现经费自理。

(三)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的兼职领导人及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领取工资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被聘用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原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退休条件和待遇标准,按国家有关退休规定执行,费用由聘用的社会团体支付。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地区,社会团体应按有关规定缴纳退休养老金,参加社会统筹。

一、什么是社团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

二、非法人组织的解散情形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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