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刚与惠州某公司签完劳动合同几天后就发现怀孕了,公司也开始帮我购买医疗保险并按时交费的,请问该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回复】陈小姐您好,您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根据2011年实施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只要您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在惠州社保局做生育备案的,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惠州医保基金将按规定给予支付的。
需要提醒: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后(含1年),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100%,陈小姐如果你在先前没有购买医保的话,只视为新参保人能按50%支付,如果中途因工作转换断保的话,而又在三个月时间内的,请尽快办理补缴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新参保。只有链续缴费满一年,才能获得100%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可以。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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