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刚交完五险就怀孕,如果没有缴满规定的年限,一般不能用生育险。当单位为职工缴费满一年时,而女职工具有怀孕等情形的,才可以依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一、济南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有什么标准规定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统一征缴,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自2020医疗年度起,用人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按原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22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700元;
4.剖宫产的4600元。
二、教师的生育保险怎么用?
教师生育险由学校统一报销。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险交满12个月包含第12个月吗
生育险交满12个月包含第12个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是指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在第12个月生育的情况)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因故中断生育保险关系累计不满2个月(含2个月),继续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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