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女职工三期之内能辞退吗?
女职工三期之内一般不能被辞退。但《劳动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单位可以解除“三期”妇女的劳动关系。
1、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因主观过错导致单位损失的。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主观过错是指工作中有严重的失职或故意的行为导致单位的损失,或该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主观过错,也没有导致单位遭受严重损失,所以,未婚先孕的妇女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最长为半年)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入职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
员工通过欺骗手段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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