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哈尔滨共有高校毕业生23万人,被称作史上最难就业年。记者从南岗区人社局、仲裁委等部门了解到,大学生就业产生的劳动纠纷,一直是近几年关注的重点,其中尤以劳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最为突出,针对签订合同中易出现的问题,就业专家为求职者指点迷津。
就业协议
不是劳动合同
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有了就业协议就不用签劳动合同了,其实这种做法是断不可取的。
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
专家提醒毕业生,就业协议只能保护学生毕业前的利益,一旦出现纠纷,就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无形中就少了一道保护。所以,在正式工作前,毕业生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
遇霸王条款
签约时要谨慎
由于就业压力大,许多大学生急于找工作,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就匆忙签订合同,极易出现合同内容一边倒的现象。同时,有些企业在招聘时随意添加霸王条款,使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休婚假、休产假。
专家称,以试用期为例,《劳动法》中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当遇到责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于自身权益的条款,应该谨慎签约。如果可能的话,多向法律人士咨询一下,自己所签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对自己有利。
税后工资
合同中须明确
对于工资的约定,专家建议,大学生对有些问题一定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大学生应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大学生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给付的是税后工资,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专家举例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税前工资是每月2000元,那么大学生每个月实际领到的工资应该在1300元至1400元左右,这中间相差的数百元对于刚刚就业的大学生不是小数目,因此一定要在合同中将此项内容进行明确。
约定条款
要有白纸黑字
南岗区人社局相关人士提醒大学生:就业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用工双方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
毕业生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中的各项内容,不仅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也应当注意自己与企业的约定条款,尽量把一切劳动权益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同时,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后发生劳动纠纷有据可查。
求职时,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该属于对方的义务就应该要求对方履行,并在合同中明确。如果确实碰到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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