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售也需要备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预售人应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商品房的出售也需要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备案要求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备案要求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1.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中未规定房地产预售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2. 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4. 商品房预售应当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资料。
5. 商品房预售的房价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等级、房地产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资金投入强度等相符。
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定,且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明。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房价也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等级相符。
商品房预售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许可。同时,需要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保证房价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等级相符。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
《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产管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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