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看起诉第三者什么。如果是起诉第三者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的话,这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起诉第三者要求其赔偿或者追究其破坏一般婚姻家庭的责任,这些情况是不可以的。因第三者导致夫妻离婚,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仅以第三者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一是归责上难以确立责任主体,有时第三者并非主要过错人或责任人,难以明确是谁对谁的侵权;二是这涉及于人身权的专属性,难以定位权利人,是以第三者的相向方为权利人?还是以第三的相对方为权利人?还真不好确定。
虽然有不少家庭是因为第三者的出现,从而导致家庭分崩离析。但严格来说,在追究责任上面,却无法轻易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除非第三者介入家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若仅仅是起诉要求第三者就离婚做出赔偿的话,这是不可以的。不过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满足条件,则还是可以的。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