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工资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到手工资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的。我国在劳动领域,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是不合法的。因此劳动者的到手工资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当劳动者的工资是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警告或者处罚的。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应如何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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