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方式是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时,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诉抗辩权不可以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呢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
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4、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等。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消极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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