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15:23:19 4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规定的指示》(劳办发〔1994〕289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办发[1995]309号),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从争议主体的角度,它包括:(1)中国的各类企业和员工;(2)个体工商户、学徒和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本单位职工(或工人)和其他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劳动者,以及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劳办发[1996]165号),“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人员”,从争议内容来看,是指“不再由国家批准分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和“本单位全体职工”

,它包括:

(I)因解雇、退市、解雇员工、员工辞职和自动辞职而产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的规定而产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按规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动争议处理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