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合同说明可以这样写:1、甲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乙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双方当事人因何种原因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口头的约定来履行了,只是未签订合同,然后再说明因何种原因,想补签合同了,这个原因也必须说明,最后在表明补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的,双方都同意补签合同。
补签合同日期写的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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