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按照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原则,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均必须同时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为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妊娠28周(含28周)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28周分娩流产儿成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的标准支付。
(二)妊娠12周(含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或引产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800元标准支付。
(三)妊娠12周以下流产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400元标准支付。
(四)婚检费:每对一次性补助238元。
(五)产检费:一次性补助205元。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一次性补助50元。
(七)男职工假期津贴每例560元。凡低于上述标准的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付。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生育费报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免费产检申请表(产检费报销需提供)、产检发票(产检费报销需提供)、新生儿筛查证明(新生儿筛查费报销需提供)
(二)男职工假期津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婚检费报销: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
(四)流(引)产医疗费报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或出院小结)注:以上所有报销请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复印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拖欠生育保险费;
3、生育后超过3个月不申办生育保险待遇。
全文8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