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首次将“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下岗”纳入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问题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目前,我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近1亿人。中国签署了8.3万份区域性集体合同,涉及3330多万名员工。个体企业签订集体合同30.9万份,从业人员6168万人。新《条例》对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以及协商代表的产生、职责和权利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在集体协商的内容中,明确提出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规定了单位裁员的计划、程序、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集体合同新规定》还规定,集体合同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合同的灵魂是协商。不是企业主说了算,这样才能改变职工个人的弱势地位。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新的《集体合同规定》。”据了解,原《集体合同规定》是劳动部的规范性文件,而新的《集体合同规定》升级为部级法规,立法水平明显提高。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