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至100万的不低于0.9,100万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认定,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责任较轻。因此,该机构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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