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垄断协议
一、垄断协议构成要件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有以下三点: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3、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垄断的后果。二、垄断协议的特征一是实施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二是共同或者联合实施;三是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前些年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共同形成的“价格联盟”,就属于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三、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1、横向协议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该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纵向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3、通过同业公会的联合行为四、垄断协议的豁免条件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查看原文
2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件是经营者从事了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这种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可以表现在各方签署形成的协议、合同、备忘录中,也可以表现在企业团体的决定或决议中,还可以是行为人之间协同一致的行为(即没有文字形式的协议或者决定,但是却出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动作,如在同一天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集体提高某类产品的价格)。垄断协议包括哪些协议垄断协议包括一般有下列两种:1、横向垄断协议,包括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2、纵向垄断协议,包括独家销售协议、维持转售价格协议、独家购买协议等。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查看原文
3垄断协议有哪些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根据《反垄断法》,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横向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比如一个市场区,只有两家手机厂商,于是两家手机厂商达成协议,每年手机出货量不得超过10万台,销售的手机价格不得低于2000元。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之间,比如著名的强生公司在分销协议中要求医药缝线的经销商不要以低于强生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这是纵向垄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查看原文
4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垄断协议有以下一些法律法律责任:(一)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反垄断法第46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撤销登记反垄断法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四)民事责任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刑事责任反垄断法第52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查看原文
5垄断协议的豁免
第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查看原文
6垄断协议纠纷
(1)横向垄断协议纠纷(2)纵向垄断协议纠纷【释义】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管辖】对于垄断协议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或者合同纠纷案件确定地域管辖。对于垄断协议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目前法律或司法解释也没有做出特别规定。但是,考虑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年4月召开...查看原文
7横向垄断协议的形式
横向垄断协议又称卡特尔,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经营者之间,以协议、决议或者其它形式,为了达到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牟取超额利润的目的,而实施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比较成熟国家的经验,垄断协议作为竞争者之间的联合行为,一般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企业之间的协议即两个或以上的企业就某事达成一致意见的表示,由此至少使其中一方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承担义务,从事一定作为或不作为。2.决议决议是指企业集团或者其它形式的企业联合体以决议的形式,要求其成员企业共同实施的派出、限制竞争的行为。3.协同行为协同行为是指企业之间虽然没有达成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决议,但相互之间进行了沟通,心照不宣地实施了协调的、共同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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