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职工安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6月25日,本公司与石家庄晴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职工安置协议书》,将公
司原房地产分公司的在职职工以及公司历史上兼并其他企业所接纳的被兼并公司职工共计106人
交由晴川房地产公司安置。
石家庄晴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4年4月,为彻底消除在房地
产业务上与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将所持晴川房地产公司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该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股权转让后,晴川房
地产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根据双方签署并生效的《职工安置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与公司原房地产分公司在职职
工30名、被兼并公司职工76名解除劳动关系,交由晴川房地产公司负责安置,由本公司承担相
应的安置费用,其中:对于在职职工,本公司将支付安置费共计90万元;对于被兼并公司职工
,按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公司需支付该等人员至退休的安置费总额为409.25万元,以上安
置费合计499.25万元。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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