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安置的定义
‌职工安置‌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分流或破产等情况下,对职工进行合理安排和处理的过程。这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退养、转岗、待岗、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确保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职工基本情况;3、职工安置具体办法;4、安置标准,包括应当支付职工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5、方案实施。...查看原文
2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能够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确需裁减的人员,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金支付、计发标准和计发年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企业与改制前已经实现再就业的离岗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确无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力的,经国资、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丹东、阜新、铁岭、朝阳四个困难市由省财政承担经济补偿金总额的1/3。3、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浮30%,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高于职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企业人均缴费工资额的,按同期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企业人均缴费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查看原文
3职工安置补偿计算
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查看原文
4职工安置基本原则
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话,则债权人根据破产财产得到清偿的数目必然会减少,所以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和职工必然会产生矛盾,法律有必要对此进行规范。合法性原则由于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一般都是用企业国有资产支付职工安置成本,因此,职工安置费用的高低不单与职工本人有关,还直接影响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为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国家和我省对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按规定制订专门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还要经过职工大会决议和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合法性原则,在政策规定的框架下核定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按程序规范操作,避免给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留下后遗症。职工利益最大化原则因应国家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实行国企产权改革的需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国企职工也要转变身份,彻底打破铁饭碗,成为市场人,相当一部份职工将可能因此而失业。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充分了解职工的各种要求和想法,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多为职工的利益考虑,争取职工利益的最大化。公...查看原文
5破产企业职工安置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2]53号2002-6-26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工分流安置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处理第四章工伤职工的安置和管理第五章离退休人员费用预提和管理第六章拖欠工资和社会北京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45号)中第八条规定的标准给予职工补偿。破产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本市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将职工档案移交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三条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办理自谋职业或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除享受自谋职业安置费或补偿外,再加发不少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按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45号)中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查看原文
6破产企业职工怎么安置
在破产审判过程中,法院不能给职工适用法律法规的选择权,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法,增加补偿期限。但是,在确定职工工作期限上,应充分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减少职工的工作期限,以免缩短补偿期限。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依照《通知》规定,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三)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四)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查看原文
7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程序
企业破产之后,需要安顿好员工,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宣告破产之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会相应的终止了,因为合同终止,而且是公司一方的原因,所以要求公司对员工进行金钱补偿,一般标准是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工作年龄计算的,按照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为基准计算总额。一、合同期满赔偿金怎么算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但如果是员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拒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条件。1、在公司在职超过十年或者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十年。2、该公司初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3、该公司重新制定劳动合同相关的规定。3、劳动者一年内都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二、公司解散员工应该怎么赔偿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公司解散之后,公司除了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之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一般与员工的工作年限相关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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