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职工的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是会支付工资的。因为企业破产重整而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杭州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在一个工资的支付周期之内就会按正常的工资来进行发放;如果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那么就会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发放。
意见提出,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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