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给员工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向仲裁局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首先,公司不给办理劳动合同,员工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证据。
其次,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纠纷法律诉讼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一、劳动仲裁委是否受理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出现劳务纠纷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不会受理申请。劳务纠纷应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需要开展仲裁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您把劳动仲裁与一般的商事仲裁搞混了,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完全是两回事。
商事仲裁必须双方签订仲裁协议或达成仲裁条款才可以;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直接提起即可。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