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是8个小时,其它时间都是给予职工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不加班被辞退该怎么办?
因不加班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双方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对于单位的加班安排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单位以此为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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