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全体职工告知生效的制度,同时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备。这一要求强调了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要求企业必须经过职工的参与和公示,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备,以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这一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和稳定发展。
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方式:
1.企业一般不能单方面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需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
2.企业有责任向全体职工告知生效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
3.企业需将生效的工资支付制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备。
向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报 备 工 资 支 付 制 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其标准按所在地城镇非居民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确定。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时,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时,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全体职工告知生效的制度。同时,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也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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