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进度款支付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工程价款不按规定支付应该咋办
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3种: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是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买受人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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