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可以投诉吗?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不收取费用,即使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需要支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费用由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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