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国土局他项权证怎么注销?
注销区国土局下发的他项权证,需要带着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房屋他项权证》;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人出具的同意注销房屋他项权利的证明;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三、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费改谁出?
1、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项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2、申请人持有关材料,房管局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3、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不管是房屋、土地、亦或者是车辆等办理他项权证之后,待债务被清偿之后,都可以带着他项权证等的材料,到之前下发他项权证的部门去提出他项权证的注销请求。与申请办理他项权一样,注销他项权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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