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给到国土局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15 19:44:37 18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他项权证给到国土局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给到国土局就是指要到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的情况,具体流程是:

1、填写申请表

首先办理人需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的申请表,并根据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

办理人将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到借款的银行去盖章,盖章之后银行会将办理人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的合同较给办理人。

3、登记

办理人需携带盖好章的申请书,以及相关合同、房屋的价值评估表、办理人的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一般为3个工作日)。

二、他项权证的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民法典》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他项权证的办理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他项权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的,涉及到土地他项权的应当由国土部门办理,而涉及到房产他项权的可以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来咨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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