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是针对未毕业的学生而言,试用期是针对劳动者而言,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如果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是可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的。你在毕业前是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身份,因此那个实习期跟试用期不能混为一谈。
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了劳动合同还有用吗?
签了劳动合同是不算派遣期内毕业生的。派遣期是相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的,通常为一年的时间,毕业生需要在一年内找单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派遣,户口及人事(学生)档案将落实到派遣后的报到地址,这一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待遇。如超过一年未办理派遣手续,你将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也将不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待遇。
三、实习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实习生不能签,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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