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班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夜班津贴,目前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相关法律加以规定,所以对于中夜班津贴是否必须发放以及具体怎么发放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连中夜班的具体时间段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1、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2、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
3、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
4、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
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条件等情况,在本规定确定的夜班津贴标准区间内,选择本企业的具体执行标准。
5、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6、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7、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职校学生实习可以安排加班及上夜班吗
1、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1)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2)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3)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2、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3、如果没有经过合理的程序并事先告知学生,实习单位强制实习学生上夜班显然是违规行为。
三、新劳动法对夜班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于职工上夜班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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