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三一重工集团总裁向文波提出,目前低收入阶层的工资水平太低,根本谈不上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他以长沙市为例,建议将省会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高到1500元左右。(《第一财经日报》3月17日)
最低工资标准太低,几乎所有的专家和企业家,在心底里都是没有异议的。只是对于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一下子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利益。在笔者看来,众多调高最低工资的提议,都没有为怎样调高最低工资,提供一个法理意义的说法。
事实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难,只要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开个会发个通知即可。问题是,长沙或者别的省会城市,将最低工资提到1500元,工人能否实际拿到它?能拿到,明年如果物价又上涨了,这个数字能否及时再上调?很显然,最低工资标准定为多少,发工资的钱从哪里来,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政府最该积极去实现的,是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确定一个合理的制度性方法,并对实际执行建立起保障机制。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的数字,不能由少数人“拍脑袋”,而应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城市人均收入挂钩。换句话说,标准应是相对固定的比例,比如是人均收入的几成。每年具体的最低工资数额,一旦被正式公布之后,任何企业达不到标准,都要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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