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违法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员工生病或非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根据病假时间长短计算,具体如下:
(一)停工在6个月以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
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停工在6个月以上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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