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先去医院进行体检,然后根据医院的体检报告去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州做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有各区的职业病控制中心和市疾病控制中心;
2、如果单位不认为你是职业病,可能会在出具介绍信、提交相关工作环境的报告上阻挠你,具体应对方式建议咨询律师为宜;本律师近期在处理以职业病工伤案件,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
法条参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地址:黄石东路1号
1、如果是职业病“诊断”,具有省级批准的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均可承担;
2、如果是“鉴定”,则是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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