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单方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因为公司的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便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为避免被公司损害补偿金利益,员工要先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并且,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2、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4、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工资未超过规定的三倍平均工资的,将不会受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限制;
2、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后,如果公司并未按规定给付补偿,权益受损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申请仲裁处理后,公司被确定未按规定支付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按规定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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