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务工合同的区别如下: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
5、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法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倾斜保护原则;
4、工资续付原则;
5、劳动义务不得强制原则;
6、危险责任雇主承担原则。
总之,劳动合同和务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的资格、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待遇、适用的法律以及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和法律干预程度。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五点区别,分别是: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
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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