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具体有:重婚、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考虑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方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并且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一、请问法律上离婚赔偿是否包括精神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包括精神赔偿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2、精神损害赔偿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包含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时,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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