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I.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一)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针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如下:
(1)岗前培训。对未成年工及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二)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提供适合未成年工人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4)定期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时间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一是安排上岗前;二是工作一年后;三是年满18周岁,距上次体检合格半年以上。(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一级以上的粉尘暴露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国家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二级以上高空作业;
(4)国家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二级以上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类国家标准中三级以上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类国家标准中三级以上低温作业;(七)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体力劳动强度等级为四级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地表采石;(九)林业采伐、流放、护林;(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11)易燃易爆作业、化学烧伤、热烧伤等危险作业;(十二)地质勘探、资源勘探野外作业;(十三)潜水、涵洞、涵洞作业、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作业(高原居民除外);
(14)连续载荷每小时6次以上,每次20kg以上,间歇载荷每次25kg以上的作业;
(15)凿岩机、捣固机、风镐、风铲、铆钉机、电锤作业;(16)装配线作业需要长期强迫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姿势,每分钟动作超过50次的;
未成年劳动者患有某种疾病或者身体有缺陷(非残疾型)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劳动范围:
(一)国家高处作业分类标准中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国家低温作业分类标准中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3)国家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2级以上高温作业;(4)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3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容易引起过敏反应。
如果您对法律有任何疑问或其他问题,律师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线咨询。
全文9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