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不办了,要按照工人在工厂的工作年限作出补偿。工人在工厂每工作满一年,工厂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工人的补偿。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人一年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工厂要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工厂拆迁离职工人有补偿吗
有补偿,在各类企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前,所有列入搬迁重建计划的企业,可继续在原参保地开立社会保险账户,并可在新登记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账户。以企业搬迁日为基准日,搬迁前在企业登记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可以继续留在原参保地,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录用员工可选择在原参保地或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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