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假不予批准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应该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则是单位法定义务。根据上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如何安排年休假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公司安排员工年休假应该统筹兼顾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
二、年假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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