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王于2016年在苏州注册成立了一家纺织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6月至9月,仅三个月时间,王先生就违反了公司的财务规定,多次将公司109多万元资金秘密转入他的私人账户。同时,王先生向工人们声称,公司遇到了经营困难,需要延期支付工资,并先后拖欠工人工资,共计90多万元。从今年十月中旬开始,王突然神秘失踪。老板潜逃了,工资没有着落,近100名拖欠工资的工人陷入恐慌
[法律解释]
公司的财产无法出售。公司财产属于法定财产。如果出售,将构成侵权,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城市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如果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3。根据劳动仲裁,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企业败诉且在15天内未做出上述决定)特别提醒:员工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工资单、工作卡、考勤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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