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的问题,应当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处于发病期作为衡量标准。具体如下:
1、若是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
2、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是否有效?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该精神病史是否在婚前已经确定,且婚姻当事人是否已经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如果精神病史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且婚姻当事人已经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那么婚姻仍然有效。但是,如果精神病史在婚前并未确定,或者婚姻当事人并未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那么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可能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条件。因此,在处理这种类型的婚姻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婚姻当事人婚前的了解和认识情况,以及精神病史的确定程度,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在处理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的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婚姻当事人婚前的了解和认识情况,以及精神病史的确定程度,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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