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婚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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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效婚姻如何主张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查看原文
3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由谁宣告?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查看原文
4无效婚姻能变有效婚姻吗?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就转化为有效婚姻了。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查看原文
5无效婚姻是什么婚姻
1、在外部形态上,与合法婚姻类似,婚姻当事人都是为了缔结夫妻关系,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并在客观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在性质上,都具有违法性,这是其与合法婚姻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在法制社会,婚姻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时,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才是合法的婚姻,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而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却欠缺了结婚的法定要件,或欠缺实质要件,或欠缺形式要件,这便是其违法性所在。3、在效力上,都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因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因而得不到法律的承认。4、在法律上,都具有法定性。从各国的立法也可以看出,各国法律都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作为对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定性,并明文规定其具体情形或事由及法律后果,从而形成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事主体的婚姻行为加以规制。因此在现代法治社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成了法律范畴。一、怎么判定重婚罪?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查看原文
6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吗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关系不论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称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怀孕怀孕期间男方可以告女方婚姻无效吗怀孕时男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无效婚姻是指夫妻登记结婚后,发现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重婚等情形存在的,即可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程序,且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申请认定无效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二、同居有哪几种类型同居类型如下:一未婚同居涉及两种情况:1、同居的男女在同居前没有婚姻,同居不涉及别人的婚姻;2、男女一方或双方在同居前已婚,但同居时已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同居并不涉及别人的婚姻;二婚外同居是指同居一方或双方在同居时存在合法婚姻。这种同居现象主要表现在金屋藏娇、养情妇、养秘密...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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