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签名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无效,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也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法》第三条规定,不同于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凡是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件,不得采用电子签章或数据电文的方式签署,劳动合同也不得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订。
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
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只要电子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书面形式合同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属数据电文,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之一,如果其它要素没有问题的话,电子劳动合同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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