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但是有用过关系,劳动者可以保留先关证据,例如考勤,绩效,请假记录等。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以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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