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三的细则

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是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调解书,而且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中一方当事人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能够受理,如果已经受理,应通过裁定驳回起诉的方式进行驳回。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三的细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规定的劳...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5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的规定如下: 1、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劳动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