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3-04-06 15:52:28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法的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务合同有效。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一、劳务合同的意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的主体,就某一项劳务或劳务成果的问题,然后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各主体之间成立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务报酬没有最低的工资要求,主体协商同意即可。

二、签了劳务合同的劳动关系可以被认定吗

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应当为一般的雇佣关系,不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依法签订的为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4、合同的内容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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