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全部的工资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还应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结清工资。
一、员工离职是否可延缓发工资
员工离职不可以延缓发工资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职结清工资的时间限制,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二、提离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提离职领导不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如果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一并支付。
三、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提离职有补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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